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
主 任:刘爱军
副巡视员:王兴合
副主任: 翟世林 李刚
一、基本情况
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是省政府负责全省地方史志工作的机构,由省政府领导分管,隶属省政府办公厅领导,设置人事秘书处、省志编审处、市县基层志编纂指导处、年鉴工作处、信息工作处、省方志馆6个处(馆)。全办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0名,离退休干部31名。办公地址在省政府综合楼和省方志馆。
二、职责范围
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的主要工作任务是:
(一)在省委、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党组领导下,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和《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》,规划、管理全省地方史志工作;
(二)组织、检查、指导全省地方史志、综合年鉴编纂工作;
(三)审查验收省、市两级志书及相关地情文献;
(四)负责《山东省志》、《山东年鉴》的组织编纂及出版工作;
(五)建设管理省情网站,收集、整理和开发利用省情资料;
(六)建设管理方志馆,征集、保存地方史志和地情文献;
(七)研究、开发地方历史文化,宣传推广地方史志成果,开展方志理论研究;
(八)负责旧志整理工作,促进史志文化遗产保护;
(九)培训史志工作队伍;
(十)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。
三、机构设置
(一)人事秘书处
负责人:于在水
办公电话:86902311
负责文电处理、秘书事务、保密保卫、人事劳资、资产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;协助办公室领导对重要工作进行综合、协调、督促和检查;承办日常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(二)省志编审处
负责人:蒋庆立
办公电话:82622875
负责拟订省志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,承担省志的编辑加工、总纂和出版发行工作。
(三)市县基层志编纂指导处
负责人:杜泉(主持工作)
办公电话:86902273
负责市县志及基层各类志书的编纂指导工作;负责市级志书的审查验收工作;负责编辑内部指导刊物和地方志理论研究。
(四)年鉴工作处
负责人:徐尉
办公电话:82622898
负责组织编纂《山东年鉴》,指导全省年鉴编纂工作,组织培训年鉴编纂人员,开展年鉴理论研究和对外交流。
(五)信息工作处
负责人:高红
办公电话:82622889
负责省情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研究、开发利用,山东省情网、省情资料库的运行维护,以及省史志办信息化建设等工作。
(六)省方志馆
负责人:李坤
办公电话:86038048
负责征集、整理、保存各级各类史志文献。
(更新时间:2017年11月14日)